【客戶】天地壹號飲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地壹號 (30類5579661號) |
無 |
申請商標|爭議商標 | 引證商標 |
【案件情況】30類與天地壹號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主營領域關聯性強,且復審商標與客戶核心商標相同,若允許其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或產生不當聯想,損害客戶核心商標積累起來的商譽,但鑒于客戶無在先權利,而公共網絡查詢并未發現復審商標的使用信息,因此通過撤銷申請的方式化解了上述法律風險,及時阻止了可能帶來的不利商業影響。
【案件結果】本案的典型意義是本案申請人提交的使用證據中被申請人與交易主體為關聯公司關系,撤銷復審階段知產權局將此種使用認定為象征性使用,從而撤銷復審成功。本案對撤銷案件中使用證據的交易主體之間在具有關聯關系的情況下,不予認可商標進行了真實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參考借鑒意義。